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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通市通州区融媒体中心招聘6名工作人员公告

南通州 | 2023-05-11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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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市通州区融媒体中心是通州区委直属事业单位,拥有报纸、广播、电视和“两微一端”等多个宣传平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录用后与南通市通州区融媒体中心下属通州区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为企业合同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水平。

  2.热爱新闻事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工作勤奋,具有奉献精神。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国有企业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招聘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南通市通州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报名时间及方式:2023年5月12日9:00起至2023年5月22日16:00。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需在智能手机上下载安装“南通州”APP,注册并进行实名认证,进入APP后,选择报名模块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南通市通州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符合的,及时电话反馈应聘人员。未接到电话反馈的应聘人员,即初审通过,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复审时间2023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复审地点为南通市通州区融媒体中心302办公室(金沙街道新金西路68号)。

  复审要求: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23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取得学历证书时间可放宽至8月31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相关证书及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2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有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一份。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不实影响复审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

  考试

  考试包括实践考试、笔试及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在南通州APP上公示。

  实践考试按报考岗位分类进行,根据实践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各报考岗位进入笔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不足1:5的,按实确定。

  根据实践考试成绩70%,笔试成绩20%合计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报考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不足1:3的,按实确定。

  实践考试、笔试及面试均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满分各为100分。按照实践考试成绩7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1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

  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实践考试、笔试、面试顺序,相应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南通市通州区融媒体中心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

  公示与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州”APP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与南通市通州区融媒体中心下属通州区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实行企业工资标准,工作内容及绩效考核等由通州区融媒体中心统一安排,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与原工作单位自行协商处理。

  4.在体检、考察、公示过程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明确放弃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

  纪律监督

  南通市通州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5367733

  七

  其他

  本公告由南通市通州区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361168

  南通市通州区融媒体中心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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